搜索结果: 1-15 共查到“知识库 法理学”相关记录425条 . 查询时间(2.471 秒)
以法律效力理论中的“特别法优于一般法”规则及国际私法中的“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原型,可以在多样化的法理学说中提炼出一个普遍性的法理适用规则:“特别法理优于一般法理”。日本修宪问题可以作为检验这个法理适用规则的典型事例。按照“特别法理优于一般法理”的规则,日本国内护宪派所秉持的“永久和平论”是“特别法理”,应当优先适用;从世界范围来看,质疑日本修宪所依据的“跨国契约论”是“特别法理”,更应当优先适用...
由于不确定“近因”与“近因原则”的含义,我国司法实践中对因果关系的判定标准存在不一致与不合理情形。在普通法系国家“近因”是指保险法意义上的原因。所谓“近因原则”并不存在,因为各国对因果关系的识别规则并不统一。就我国而言,当多个原因连续发生呈完整链条状时,宜采取比例分配规则。当多个原因彼此间相互独立且同时发生时,若其中一个原因是损害结果的充分条件,且其属于承保事项,保险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否则,保险人...
本报告所选择的期刊论文均来自《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012—2013)来源期刊目录》所列举的法学期刊。但是,CSSCI期刊论文过于繁杂,为了集中讨论,本报告所讨论的法律论文偏重国内知名法学院或法学研究所的知名法律评论类期刊刊登的论文,其中包括《比较法研究》、《当代法学》、《法律科学》、《法商研究》、《法学》、《法学家》、《法学论坛》、《法学评论》、《法学研究》、《法制与社会发展》、《华东政法大学...
现代社会中,动产占有无法真正公示动产物权,而且针对动产物权的存在也没有合适的公示方式。动产物权移转中的交付不应被解释为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应从功能和利益平衡的视角去论证动产变动的交付原则。占有推定权利制度和所谓的动产公示、公信无关。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基础不在于出让人占有的公信力。动产善意取得的法外基础是对交易安全的保护。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在法理上的基础在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受让人对正常物权变动方式的...
我国侵权法学界在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补充责任问题上存在较大的争议。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补充责任并不适用于安全保障义务领域。对补充责任的类型化分析表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补充责任并不符合国际范围内公认的补充责任类型的一般特征。在安全保障义务领域适用补充责任,其法效果也不如传统的不真正连带责任。因此,在第三人介入侵权的案件中,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形态应当是一个包括连带、按份和不真正连带在内的多元化责任...
当前对正当防卫的认定,在防卫限度上采取严苛的标准,防卫过当则一般按故意犯罪来处理。它是实务中唯结果论倾向的产物,结果无价值论则为其提供了理论性支持。结果无价值论的“结果→行为”思考进路存在缺陷,这是由立基于法益衡量的优越利益原理所致。正当防卫的正当化根据,应定位为个体权利保护原则与法确证原则。由此,在解释《刑法》第20条第2款时,应将“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与“造成重大损害”理解为两个独立的条件,前者...
《法理学讲义》是亚当?斯密于1752—1764年在格拉斯哥大学担任道德哲学教授期间两个不同年份的随堂讲稿记录的汇编。按照今天的知识分类标准,授课内容涵盖了哲学、神学、法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等广泛内容。在这部巨著中,斯密将抽象的人性问题置于具体的历史发展进程当中予以研究,系统总结和评述了经由格老秀斯、普芬道夫、洛克并被休谟等苏格兰启蒙学者不断发展了的自然权利学说,由此创立了一种关于国家与社会的崭新理解...
我国传统罪过理论可以称为“整罪分析模式”。整罪分析模式强调罪过对象的整体性、罪过形式的单一性和不同罪过之间的对立性。根据传统罪过理论,罪过的对象是以危害结果为核心的客观构成要素的整体,在故意犯罪中所有客观构成要素的罪过形式都是单一的故意,而且故意犯罪中不包括过失,过失犯罪中也容不得故意。在法定犯时代背景下,整罪分析模式的僵化性和机械性越来越凸显出来。要素分析模式强调,罪过的对象是具体的客观构成要素...
千钧一发之际,司机强忍不适将大巴车稳稳停靠,用尽全力救下全车52名乘客,随后陷入昏迷,处于植物人状态。司机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怎样寻求纠纷最优解?
对向参与行为的可罚性问题,存在立法者意思说、实质说和并用说的学说分歧。并用说在根据共犯原理探讨对向参与行为实质可罚性的基础上,结合违法程度、法益均衡、比例原则等要求,限定对向参与行为的处罚范围,是较可取的立场。并用说不仅可以为对向犯个罪的限缩解释提供实质依据,而且可以类型化地审视对向参与行为的可罚范围,即对于片面对向犯,如果是具有行为扩散性的离心犯,可依据被害参与原理和共犯从属性特征,排除其必要之...
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认定必须回到法律要求与事实特征相结合的标准上来,即凡未经许可行使他人信息网络传播权,或者直接破坏权利人对其作品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的控制权,不论是初始提供行为还是后续提供行为,均可构成直接侵权行为。就直接侵权而言,服务器标准是判断是否构成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一项重要的操作性标准,但不是唯一标准。
预告登记的适用范围很广,不仅可适用于转让房屋所有权或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协议,也能适用于旨在设立、变更或者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协议。当事人设立不动产抵押权时,当然可以进行预告登记。而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类型既包括房屋、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预告登记,也包括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商品房的预售及以预购商品房设立抵押时适用预告登记在我国法上并无障碍,不能简单地依据德国法的规定对之加以否定。至于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的登...
法律评注是一类有欧陆法学尤其是德国法学特色的文献,近年来在国内颇受关注。在德国,法律评注以逐条释义为基本特征,通常卷帙浩繁、作者众多、影响巨大,其不仅是法律文献中的集大成者,亦是德国法学方法论的载体和法律文化的缩影。法律评注的灵魂在于为司法实践服务,由此衍生出一系列关键特征,包括以解释现行法为中心、竭力回答一切问题、重视案例甚于学说和秉承法教义学的方法。法律评注的产生与繁荣需要成文法、法教义学、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首次设定了裁判生效后的重复起诉的判断标准,即以当事人、诉讼标的、诉讼请求为要素的“三同说”,但实质否定前诉裁判结果的后诉请求也视作相同请求。除主体要素外,它涉及的是既判力客观范围问题。它能就一些争议情形给出确定答案,对另一些则不能,因其未界定诉讼标的。以当事人和诉讼标的为要素的“二同说”有更高认同度,且合诉讼标的概念之原意。与“三同说”最契...
对无责任能力者的侵害的反击究竟构成正当防卫还是紧急避险,不是一般违法性论对立的结果,而是取决于正当防卫的合法性根据理论。法益衡量论和二元论都着眼于利益衡量,既无法对正当防卫相比于紧急避险的“尖锐性”做出解释,也无法妥当处理无责任能力者的侵害问题。正当防卫的根据在于权利和强制权能之间的双重否定式关联,因此“不法侵害”必须表达出对他人权利的蔑视。无责任能力者的侵害无法表达这种蔑视,所以不能对其正当防卫...